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土地抵押到什么部门办理

债权债务 2022-08-20 13:53 标签: 土地抵押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在国土资源局部门办理。申报材料:
1、土地他项权利登记申请;
2、抵押人、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借款人为非抵押人时,需提供抵押人与借款人的担保协议及借款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4、土地估价报告及估价报告备案表;
5、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6、《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7、土地随同房产同时抵押的,需提供房产他项权利证明书。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李彩男律师

李彩男律师

北京市盈科(兰州)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劳动工伤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