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除斥期间的规定是这样的: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2022-08-12 14:18
关于遗产分配原则的规定是这样的: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022-08-19 15:56
我国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财产的规定依然是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但是夫妻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如工资和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2025-02-17 11:09
「除斥期间」,这是一个指代法律所设定的某类民事实体权益存续期度的术语。
在这段时间内,权利人如果没有行使相关的民事权益,那么等待着他的将是民事权益在法定期限届满之后的丧失。
值得注意的是,除斥期间并不会因为某些法律规定或者救济措施的介入而引发法律上的中止或中断效应。
除斥期间可以根据其定义被进一步地划分为法定除斥期间与约定除斥期间两种类别。
2023-05-10 10:37
2022-08-24 16:13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