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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一次庭到二次庭要多久

刑事辩护 2021-02-04 09:06 标签: 刑事 一次庭

《刑事诉讼法》第16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1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本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启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胡力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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