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登记可以进行行政诉讼申请婚姻无效。对于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已无法撤销该婚姻登记,利害关系人只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其具体程序为,以婚姻登记机关为被告,另一方当事人为第三人提起行政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2021-01-30 11:19
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撤消婚姻关系,申请无效婚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有关规定,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2022-08-25 11:58
对于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已无法撤销该婚姻登记,利害关系人只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其具体程序为,以婚姻登记机关为被告,另一方当事人为第三人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2022-09-08 16:13
由于没有结婚证,所以是非法同居关系,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随时任意解除,不存在离婚问题。对财产争议问题和孩子抚养问题可以双方协商,也可以到法院起诉。
2022-08-23 10:34
冒名登记的婚姻只要不存在胁迫情形的,仍属于合法有效的婚姻,离婚后分财产可以双方协商,也可以由法院判决。
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
特殊情况有约定的,若夫妻间有关于财产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的,则应依照协议分割。
2022-08-22 09:12
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