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体本罪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对犯罪进行刑事追诉和刑事执行的正常活动。本罪窝藏、包庇的对象是“犯罪的人”,即已经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不仅包括被法院宣告有罪的人还包括依法被追诉的人)。因此,窝藏、包庇一般的违法分子和已被免于刑罚处罚的人,不能构成本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26条的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这条规定扩大了包庇罪的对象,把一般违法的卖淫者、嫖娼者纳入了包庇的对象。2、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窝藏或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所谓窝藏、包庇犯罪分子,是指两类行为:1、为犯罪分子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如,把下被追捕中的犯罪分子藏于家中,等风声过后,为其出资人,让其远走高飞。2、是作假证明包庇犯罪的人。这是指向司法机关提供假的证明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追究。应当指出,本罪属于选择性罪名,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窝藏与包庇犯罪分子行为之一,便足以成立本罪。在确定具体犯罪行为的罪名时,可根据行为人实际实施的行为来使用罪名。3、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但犯罪人本人不能构成本罪的主体。4、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因此,行为人不知道对方是犯罪分子而为其提供藏身之所或物帮助,或者不了解事实而讲了客观上有利于犯罪人的证词的,不能以犯罪论处。(主流学说认为犯罪人的近亲属不能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2022-09-20 09:36
窝藏、包庇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3、犯罪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
2022-08-11 14:55
窝藏、包庇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3、犯罪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
2022-08-09 15:58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罪和包庇罪。窝藏罪与包庇罪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不同。窝藏罪主要表现为实施积极为犯罪分子提供隐蔽处所、财物,帮助其藏匿,以逃避制裁的行为。包庇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的行为。
2022-08-09 15:27
包庇罪和窝藏罪的区别。包庇罪与窝藏罪在某些方面存在竞合。具体区别如下:1、客观表现方面不同。窝藏罪主要表现为实施积极为犯罪分子提供隐蔽处所、财物,帮助其藏匿,以逃避制裁的行为;包庇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的行为;2、定义不同。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但仍然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还帮助其逃匿的行为;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但仍然作假证明给以包庇的行为;3、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同。
2024-05-22 11:30
窝藏毒赃罪的四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