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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是否有资格分配征地补偿

征地拆迁 2022-08-12 15:40 标签: 征地补偿

一、资格认定的基本标准  有资格分配征地补偿意味着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判断一个人是否具有村民资格有三种不同的判断标准:  1、登记主义:即以户籍所在地是否在该村组作为确定是否具有集体成员资格的标准。  2、事实主义:户籍是否在本村不重要,但要求长期在本村生活。  3、折中主义:以户籍登记为原则,以长期居住的事实状态为例外。  最高人民法院采用折中主义的办法来认定村民资格问题。  也就是说,有两种人具有资格,一是有本村户口的人;另一种是虽然没有本村户口,但是长期在村里居住和生活,也尽到了与其他村民相同义务的人。  二、认定参与土地补偿费分配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时间标准问题  通常来说,参与土地补偿费分配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时间应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时间;在这个时间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才能享有分配权利,在这之后成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人不应参加分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24条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梁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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