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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必须庭前调解吗

婚姻家庭 2022-08-12 15:24 标签: 离婚 开庭审理 法院

离婚案件是必须调解的,但是否在开庭审理时先行调解需要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法律对婚姻的解除规定了严格的程序要件,从而为离婚案件的庭前调解提供了法律依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又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下列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一)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但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能调解或者显然没有调解必要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付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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