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虽多为金钱债权,但并不以此为限。非金钱债权,例如具有财产上价值的物品为给付标的的实物债权,以及以提供劳务等不具有财产价值的给付为标的的债权,在其不能实现时,也常常发生财产上的损害,从而由非金钱债权转化为金钱债权(损害赔偿或违约金),为了确保该种债权的实现,自然可设定担保物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2-08-12 11:38
在提存后,债权人与提存机关之间会形成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由于提存具有使债务人摆脱债务约束的效力,因此自提存之日起,债权人即独立地享有提存所设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债权人在规定期间内,对提存机关享有交付提存物的请求权,同时须承担提存费用。
2022-11-18 17:00
担保债权和普通债权的区别如下:1、担保债权是指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普通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3、担保债权清偿时优先于普通债权,但是担保债权必须登记方发生法律效力,否则视为普通债权。
2022-09-08 09:36
担保债权是指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普通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担保债权清偿时优先于普通债权,但是担保债权必须登记方发生法律效力,否则视为普通债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2022-08-12 10:32
担保债权是指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普通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担保债权清偿时优先于普通债权,但是担保债权必须登记方发生法律效力,否则视为普通债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2022-09-07 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