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如何认定股东抽逃资金

公司法务 2022-09-05 10:37

股东抽逃资金的认定是:
一、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二、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对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又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款进行经营。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周丽华律师

周丽华律师

江西求正沃律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建筑工程 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