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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如何救济

合同纠纷 2022-08-12 11:04 标签: 房屋买卖合同 违约 救济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不解除合同,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刘中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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