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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工作所涉及的国家标准

法律顾问 2022-08-12 10:29 标签: 档案工作 国家标准

根据我国《档案法》规定,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还需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档案工作,把档案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档案事业发展经费列入政府预算,确保档案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国家鼓励和支持档案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在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等方面的转化和应用,推动档案科技进步。

国家采取措施,加强档案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国家鼓励和支持在档案领域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法律依据

《档案法》第三条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档案工作,把档案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档案事业发展经费列入政府预算,确保档案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档案法》第四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档案法》第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档案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在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等方面的转化和应用,推动档案科技进步。 国家采取措施,加强档案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 国家鼓励和支持在档案领域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贺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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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泰常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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