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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拘役一直没执行是不是忘了

法律顾问 2022-08-12 11:35 标签: 判拘役 没执行

不是。拘役是指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役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确定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根据《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三条规定,【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也就是说,当事人的刑罚执行应该由公安机关执行,不需要坐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殷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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