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公租房楼上漏水找谁处理

法律顾问 2022-08-12 14:33 标签: 公租房 漏水处理

如果出租房东西损坏,租凭期内房东和租客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租客应及时通知房东修复。房东应在接到租客通知后的七天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租客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房东承担。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
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薛圣造律师

薛圣造律师

上海市鸿生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征地拆迁 公司法务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