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补偿的可以跟用人单位协商若协商无效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且未有书面欠条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022-10-14 14:31
被拖欠工资了可以拨打电话12233和12345,12233是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的电话号码,拨打这个电话可以查询与社保相关的信息,例如社保编号、社保缴费以及缴费年数等情况的查询。而电话12345,是各地方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倾听民意的服务平台,帮助解决问题。一、拖欠工资可以拨打12233和123456这两个电话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以拨打12345,向系统提出自己的诉求,系统会根据诉求者的实际情况,会向诉求者提供劳动者监察部门的电话,让诉求者打劳动者监督部门电话寻求帮助,也会转达给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处理。劳动监察部门是专门负责监督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法规执行情况,对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查处的部门123456是市长热线,市民在生活和工作中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都可以,拨打123456市长热线寻求帮助。劳动者被拖欠工资拨打123456热线,热线听取了劳动者诉求后,一般会转交给劳动监察部门办理,或者告知劳动者直接向劳动监察投诉。
2023-02-23 10:44
劳动者要求补偿不一定非要经过劳动仲裁的。劳动者要求补偿的,可以先协商处理的,协商一致的,就不需要申请劳动仲裁的。如果双方没有协商一致的,那么是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的,或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和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经办工作。
仲裁是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一种方式。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包括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仲裁庭以及仲裁员。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劳动仲裁申请书的内容应当包括:原告和被告的身份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最后签名,写下申请日期,有法定代表人的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仲裁庭应当在开庭5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3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仲裁庭在正式审理之前,应首先在当事人之间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调解书结案。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继续审理。
所以,不申请劳动仲裁也是可以要求补偿的。
2022-10-14 11:33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25-11-27 17:11
老板不给误工费劳动局会管。老板不给员工发工资,首先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该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025-07-17 15:43
不开工资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一、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申请仲裁的日期。
二、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