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婚姻登记机关和法院都能宣布婚姻无效吗

法律顾问 2022-08-11 16:18 标签: 婚姻登记机关 法院 婚姻无效

婚姻登记机关并没有宣告婚姻无效的权力。有权宣告婚姻无效的只能是人民法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第一种情况重婚;第二种情况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第三种情况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吴燕娜律师13286266618

吴燕娜律师13286266618

广东指针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损害赔偿 法律顾问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