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不接受行政处罚,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与申辩权;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处罚不服,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2022-10-25 10:59
为了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2025-05-23 15:40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
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2022-09-15 14:32
根据《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相关法条规定,国家实行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其中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的执行情况;
(二)从业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运转情况;
(三)勘察、设计质量情况,工程质量情况,使用的材料、设备质量情况;
(四)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情况;
(五)工程质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合法性情况;
(六)从业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行为。
2025-03-04 13:49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实行回避制度。
参与案件办理的有关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回避,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其他负责人的回避,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决定;其他有关人员的回避,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
2025-12-11 09:08
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到相应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监督手续,签订《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书》,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文件;
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与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副本;
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质量管理体系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