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瞒着妻子把车过户给二手车行,要看车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财产,丈夫的过户行为可以,如果是婚后财产丈夫行为违法。
车子属于婚后共同财产的话,这个对于妻子来说肯定是不合法的。但是对于车行来说,得分情况。如果车行不知情,那么车行属于善意取得,他是合法取得的。妻子只能通过其他的手段和丈夫进行交涉。但如果车行是知情的,是和丈夫一起瞒着妻子去交易,那这个交易是违法的,是可以撤销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2022-08-12 13:47
1、房屋是否能够要回取决于买房人是否属于善意第三人。如果买房人受让该房屋时主观上是善意的,即购房者不知道卖房人是无处分权人,买房者购买房屋时支付了合理的价款,并且依照法律规定已经办理了房屋登记手续。如上述三项条件同时具备,则买房人构成善意取得。
2、如果买房人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从无处分权人手中购买了房屋并登记过户,买房人属于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如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的,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如果购房者属于善意第三人时,是无权要回房屋的。
3、买房人不属于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如果受让人不属于上述善意第三人,可主张丈夫与买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有权要求购房者返还房屋。
2022-08-11 13:34
丈夫去世后,车辆过户给妻子需要办理继承车辆过户,需要死者继承人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凭继承公证书到车辆所属车管所申请办理车辆继承过户手续。
车主去世,需要携带死亡证明、公证处的证继承公证书、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开车到所属车管分所办理过户手续。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查验车辆,办理转移登记。
2022-11-18 13:59
“丈夫去世房产过户给妻子新规定为:
1、如果房产为共同财产的,其房产丈夫只具有一半的所有权;
2、此情形下房产过户依法一般是不需要缴纳契税的;
3、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2022-03-30 10:44
2022-03-30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