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增值税发票认证后可以作废吗

法律顾问 2022-08-11 16:13 标签: 增值税发票认证 作废

增值税发票认证后可以作废,但需要分情况作废。1、如果是发票在作废之后才认证,那么这之后做进项转出,可能要收到处罚。这时候只能要求对方重新开发票,拿到发票后将原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退还给对方。在未收回全部的发票联次的时候就是不允许作废的了。2、如果增值税发票在作废之前认证了,应该就没办法作废了,想要作废,需要开具红字发票。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方超律师

方超律师

广东众慧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金融证券 合同纠纷 涉外法律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