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发生过家庭暴力事实的证据
1.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包括:公安机关出警后制作的受害人的询问记录、施暴人的讯问笔录、报警回执等;公安机关对加害人、受害人出具的告诫书;公安机关依法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后,抄送给受害人的决定书副本;公安机关对受害人进行伤情鉴定后出具的报告。
2.村(居)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反家暴社会组织、双方用人单位等机构的求助接访记录、调解记录等。受害人如果曾经到这些机构投诉,可以申请查阅调取详细记录,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投诉记录。
3.病历资料、诊疗花费票据。因家庭暴力就医时,保存好就医的病历资料、诊疗花费票据等。
4.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录音、录像。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5.身体伤痕和打砸现场照片、录像。对家庭暴力造成的身体伤痕和打砸现场拍照、录像。
6.保证书、承诺书、悔过书。如果加害人有悔过的表现,可以要求加害人写保证书等,并签署姓名及日期。
7.证人证言、未成年子女证言。请目睹或听到家庭暴力发生情况的邻居、同事、未成年子女等作证。
8.受害人的陈述。自己叙述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2022-08-09 14:56
1、注意保留家暴后写下的悔过书;2、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居委会等部门进行调解的证据;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介绍信;4、到医院就诊的诊断证明书及鉴定书;5、留存被打后的照片、录影等资料;6、如果有目击证人的,还可以劝说证人出庭作证或提取证人证言。依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022-08-12 10:10
离婚时收集家暴证据的办法:当事人可保留相应的报警记录、有关组织的调解的记录、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情鉴定报告、家暴实施人的书面改过保证等相关证据。遭遇家暴可通过申请调解、报警、起诉等方式维权。
2024-06-26 10:53
电子证据的收集必须由国家司法机关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而非任何人员都可进行。收集电子证据的取证过程要合法;要冗余备份;要严格管理过程。侦查部门有权检查、复制和调取与案件有关的一切资料,从而为传统的侦查取证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2024-06-04 14:31
可以通过以下收集证据:
1、与外遇对象来往的短信、邮件、聊天记录;
2、出轨一方的陈述、悔过书、保证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3、出轨方与对方亲密关系的照片、聊天记录、录音录像;
4、证人证言等。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2026-01-12 10:49
我国刑法中没有恐吓罪,如果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有威胁、要挟等行为的,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或抢劫罪(当场取财)。
证据方面:有威胁、要挟等行为,有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方面的证明材料!
证据的收集,可能通过电话录音、视频录像,他人证明的方式来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