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什么是假药?什么是劣药?

刑事辩护 2022-08-11 14:01 标签: 假药 劣药 犯罪

假药是指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3.变质的、被污染的。

劣药是指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3.超过有效期的;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窗口未经批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 【妨害药品管理罪】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高雯雯律师

高雯雯律师

北京中恪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