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丈夫欠债妻子名下财产会被强制执行不

婚姻家庭 2022-08-11 10:40 标签: 婚姻 共同债务 夫妻关系

丈夫欠债能不能对妻子名下财产进行强制执行,一般要看债务的性质,如果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丈夫的部分。判决书中若没有对债务性质作出明确认定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则申请执行人可以选择追加或不追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李至道律师

李至道律师

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公司法务 婚姻家庭 金融证券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