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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的责任承担

公司法务 2022-08-10 15:57 标签: 自然人独资 责任

自然人成立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要不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出现人格混同情形的,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另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不设股东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一人公司的债务承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阮雪标律师

阮雪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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