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参加活动受伤了,对于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其他参加者,受害人不得请求由其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自甘风险”规则的体现。“自甘风险”指受害者明知某些行为,将会引发某些风险,但表示可以自主承担,从而在损害发生时承担相应风险,免除加害人责任的规则。“自甘风险”属于免除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甘风险】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2021-02-02 18:53
2024-04-24 11:31
在大多数情况下,包工头将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身为挂靠单位的,也需负有连带责任。
在此过程中,发包方也有可能涉及到相关连带责任。
正常情况下,工人在建筑工作场所工作时是不会签署劳动合同的,通常表现在雇佣关系上。
因此,如下所述:
1.当工人在进行雇佣活动时产生身体伤害,负责雇用他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包工头作为工人的直接雇主,应该对工人损失负责;
3.若包工头与某公司存在挂靠关系,后者将承担连带责任;
4.如果包工头无任何资质,且发包方在将建设工程对外分包时未能确认分包人的资质,并签订书面协议的话,发包方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2026-03-20 14:57
外包员工受伤时,雇佣方和派遣方需共同承担责任。
员工有如此六种情况可视为工伤:
(1)工作时间及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遭遇险情;
(2)在上班前后的工作场所,进行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准备或扫尾工作时受伤;
(3)在工作时间及地点,因行使职责遭受暴力意外伤害;
(4)患有职业病;
(5)如因公出差则在期间,因工作原因为受伤或遭遇事故下落不明;
(6)下班路上,遇法律或行政规范明示应属于工伤的其他状况;以及
(7)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如市区地铁、游船或火车事故所致伤害。
2022-08-09 15:35
涉密会议活动应当按照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单位负责全过程的保密管理。《涉密会议、活动保密管理须知》规定,涉密会议、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单位负责全过程的保密管理。涉密会议、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根据会议、活动的涉密程度,制定保密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保密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督促落实。
2022-09-16 10:10
为包工头打工受伤由包工头和打工工地的建设方承担责任。工人与包工头之间存在雇佣合同关系,工人施工中受伤,包工头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打工工地的建设方负连带赔偿责任。工人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将包工头和打工工地的建设方列为共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