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过动迁利益,是否还能享受第二次需要看当地的动迁政策,但原则上已经享受过动迁,不能再享受。
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2022-08-10 15:07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动迁利益只分配给动迁安置对象。而成为动迁安置对象的前提是作为同住人或是承租人。“空挂户口者”不成为动迁利益的分配对象。对于奖励利益,尤其是迁户口的奖励,空挂户口也是有奖励的。同时,不少法院会为了减少纠纷,减轻司法压力角度,除了奖励利益,也会给部分酌定利益给空挂户口方。
2025-01-13 11:55
1、如果已经享受过拆迁的待遇,那么以后再次办理拆迁的时候,也是能够享受到拆迁赔偿的。
2、不过具体还要看当地的政策,因为政策性是非常强的,
3、如果当地的在政策有规定说是不能享受的,那么在享受过一次之后,就不能够再享受第2次拆迁赔偿了,可以到当地的政府有关部门咨询。
2026-01-12 11:06
根据实际情况权衡决定。
所谓“享有免予申报”,即原应汇算清缴补税额,但依照现行政策得以豁免此类事项,由此获得国家法律赋予的免予申报权利;然而对于并未预先扣除或预缴税款者,则不应包含在免予申报之列。
在获得劳务报酬这类所得之时,纳税人有义务在法规所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前往规定的纳税地点向相关税务主管部门履行申报义务。
2024-12-29 10:33
长期病假的年休假一般不可以享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022-09-21 11:43
享受了房改,农村拆迁一般不能享受补偿,所谓的土地赔偿,是指因国家征用集体土地而支付的土地补偿款,该款赔付给集体土地所有人,一般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代领,然后在内部进行分配,显然,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就不能享受补偿了。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房屋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