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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换届选举十严禁

其他 2022-08-10 17:07 标签: 换届 选举 严禁

明确换届纪律“十个严禁”:

一、严禁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

二、严禁通过吃请、赠送财物和提供娱乐消费等活动,以及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形式搞拉票贿选;

三、严禁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虚报选票数、办理假委托等非正当手段,妨害党员或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严禁托关系、打招呼、串联或拉帮结派搞不正当竞选活动;

五、严禁用诬告、造谣、诽谤等手段陷害、中伤他人,或编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

六、严禁以伪造身份证明、伪造和损毁选票、毁坏和抢夺票箱、冲击会场等形式干扰和破坏换届选举正常进行;

七、严禁通过煽动、串联他人寻衅滋事或到上级机关无理闹事干扰选举;

八、严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回乡干扰影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

九、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私分公物公款、滥发补贴和奖金,擅自处置集体资产,编制虚假账本;

十、严禁在换届结束后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不交工作等行为。

法律依据

《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规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保证换届工作顺利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而制定的法规。 2021年1月,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在换届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明确要求严查结党营私、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十种行为。

郭剑律师

郭剑律师

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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