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催收短信并不违法,但是在催收过程中,某些催收人员的行为是不合法的,辱骂、恐吓这些行为仍然存在。恐吓、辱骂、贴大字报、泼油漆、非法拘禁,这些行为是万万不可的。在催收过程中随意向第三人透露债务人借款信息或者其他信息,其实这也是违法的。不管是怎样的情况,自己就应当有相应的素质,而且不要做一些违法的事情,发侮辱或者恐吓的信息给对方的话,对于对方生活造成严重的影响,自己会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2022-08-12 08:56
视情况而定。债务人贷款时,一般都是要填写紧急联系人信息的。在无法联系到负债人本人时,催收可以通知紧急联系人或者属于正当渠道获取联系方式的第三人,所谓的正规渠道就是催收在与负债人交流时,获知无关第三人的联系方式,比如负债人自己告知催收人员,父母、配偶的电话,就属于正当渠道。这也就是说,当负债者失联的情况下,可以联系与贷款无关的第三人,但联系内容仅限于告知,请无关第三人通知负债人接听催收电话,仅此而已。如果催收人员告知无关第三人(一般就是我们的家人、亲朋)负债人本人的债务情况,或要求第三人对债务进行偿还、长期短信电话骚扰,这就肯定是违规的,大家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向银保监会或者互联网金融协会投诉。
2022-08-10 16:33
视情况而定。债务人贷款时,一般都是要填写紧急联系人信息的。在无法联系到负债人本人时,催收可以通知紧急联系人或者属于正当渠道获取联系方式的第三人,所谓的正规渠道就是催收在与负债人交流时,获知无关第三人的联系方式,比如负债人自己告知催收人员,父母、配偶的电话,就属于正当渠道。这也就是说,当负债者失联的情况下,可以联系与贷款无关的第三人,但联系内容仅限于告知,请无关第三人通知负债人接听催收电话,仅此而已。如果催收人员告知无关第三人(一般就是我们的家人、亲朋)负债人本人的债务情况,或要求第三人对债务进行偿还、长期短信电话骚扰,这就肯定是违规的,大家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向银保监会或者互联网金融协会投诉。
2022-08-10 16:43
自然人是享有隐私权的,因此使用私人手机号发短信是违法的。
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
2022-10-14 16:20
律师事务所不会发短信催收,这样的催短信催款是假的,是诈骗行为,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除了常规的电话轰炸、爆通讯录外,催收人员格外喜欢发律师函,号称如果不立即还款,那么就要起诉到法院。大部分网贷发的律师函都是假的,发这种律师函都是通过微信、短信的形式,根本就不正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徙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2-10-18 10:29
律师函有真有假。为了能够让欠款不还的借款人能够尽快缴还借款,一些催收人员往往会采取伪造律师函的方式来吓唬还款人。但是要注意的是,请律师往往是要花钱的,因此律师函一旦发出,绝对不是“恐吓”那么简单。律师函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对于诉讼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律师函并不是真正有效,具体还要法院的认可,如果法院不认可,则是无效的律师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