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一般情况下只对直接责任人判处刑罚,安全员一般不会判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2-08-10 09:32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一般情况下只对直接责任人判处刑罚,安全员一般不会判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4-12-30 09:27
不会。
因为一般安全事故的安全员不是主要负责人、也不是管理人员。
在安全生产事故中,如果要判刑只会有两个罪,一是重大责任事故罪,二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这两者的主体都不为安全员,所以安全员不会判刑。
2022-09-13 10:34
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交警部门要求所有车辆的所有驾乘人员,必须全部按要求系好安全带。如违规,交警将对驾驶人处500元罚款,记2分;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人处500元罚款,不记分。针对主干道,交警将严查重点车,如校车、营运客车、货运车辆、出租车、网约车等,针对其他道路,交警将采取查处加警告的方式。《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所以后排人员也要系安全带的,不系安全带可以处200元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2023-03-27 15:36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为: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2022-04-12 11:38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指: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