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报废车船使用税可以退。车船税是对我国境内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者征收的一种税。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法律依据
《车船税管理规程》规定 已经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因质量原因,车船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可以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退货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退货月份以退货发票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
2022-08-10 08:59
车辆报废车船使用税可以退。车船税是对我国境内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者征收的一种税。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2022-08-10 08:59
车船税是对我国境内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者征收的一种税。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2021-12-21 11:23
车船税是对我国境内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者征收的一种税。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2021-02-19 10:51
1.0升(含)以下每辆180元;1.0升以上至1.6升(含)每辆360元;1.6升以上至2.0升(含)每辆450元;2.0升以上至2.5升(含)每辆720元;2.5升以上至3.0升(含)每辆1500元;3.0升以上至4.0升(含)每辆3000元;4.0升以上每辆4500元。
2021-02-20 09:06
车辆使用超过以下时间报废:(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