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养殖用地必须事先经国土部门统一规划,绝对不允许占用基本农田,尽量占用劣地和荒地;
2.办理养殖项目个人申请,经村镇同意后,到畜牧部门办理规模化养殖备案手续;
3.携带个人申请、村镇证明、养殖备案手续到国土所申请办理养殖用地备案手续,国土所进行现场测量,出具地类、规划等证明,签订土地复耕协议书(保证不改变用途、停养后及时复耕等)。报国土局审查备案;
4.养殖用地如果建设永久性建筑不能恢复耕种,应当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手续,须缴纳有偿使用费和造地费;
5.办理养殖备案手续后,不得改作他用。停止养殖后及时复耕,否则按照违法占地处理,给予拆除和罚款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三十七条 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为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永久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2022-09-13 11:15
1、养殖用地必须事先经国土部门统一规划,绝对不应予占用基本农田,尽量占用劣地和荒地;
2、解决养殖事项个人申请,经村镇认可后,到畜牧部门解决规模化养殖备案手续;
携带个人申请、村镇证明、养殖备案手续到国土所申请解决养殖用地备案手续,国土所进行现场测量,出具地类、规划等证明,签订土地复耕协议书(保证不改变用途、停养后及时复耕等)。报国土局审查备案;
3、养殖用地如果建设永久性建筑不能恢复耕种,应当解决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手续,须交纳有偿使用费和造地费;
4、解决养殖备案手续后,不得改作他用。停止养殖后及时复耕,否则按照违法占地处置,予以拆除和罚金的处罚。
2025-11-07 17:10
非法占地的处罚:
1、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2025-12-31 11:18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025-02-08 11:44
关于临时占地补偿的有关政策是:临时占地可以按照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计算补偿,并以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参考。临时占用土地应当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损失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需要增加安置补助费。
2024-08-08 13:58
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
2、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3、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等费用;
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