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军家属条件:一是将驻全国一般地区部队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由副营职或服役满15年统一调整为正连职;二是取消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三是取消在特殊岗位工作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四是将驻京城区部队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由正营职或服役满15年的副营职统一调整为副营职;五是将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士官的家属随军条件由三级军士长以上士官调整为四级军士长以上士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加强拥军优属工作,为军人和家属排忧解难。 符合条件的军官和军士退出现役时,其配偶和子女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随调随迁。 随调配偶在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到相应的工作单位;随调配偶在其他单位工作或者无工作单位的,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就业指导,协助实现就业。 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安置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及时办理。对下列退役军人的随迁子女,优先保障: (一)参战退役军人; (二)属于烈士子女、功臣模范的退役军人; (三)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军人; (四)其他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
2022-11-18 10:11
随军家属条件:一是将驻全国一般地区部队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由副营职或服役满15年统一调整为正连职;二是取消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三是取消在特殊岗位工作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四是将驻京城区部队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由正营职或服役满15年的副营职统一调整为副营职;五是将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士官的家属随军条件由三级军士长以上士官调整为四级军士长以上士官。
2021-02-05 09:09
随军家属离婚后户口迁出去。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的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2022-08-09 10:54
随军家属安置工作不一定有编制。对随军家属安置工作方面,主要有以下待遇:① 随军家属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② 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按照适当比例择优聘用随军家属;③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按照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给予支持;④ 驻地偏远、缺乏社会就业依托的部队,通过开办营区服务网点等形式,最大限度安置随军家属。鼓励随军家属根据其特长、就业意向和社会用工需求,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对参加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随军家属经培训并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发放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2022-09-27 15:06
随军家属安排工作政策和待遇,按照个人意愿选择随军或不随军,分别有相应的待遇保障政策:
① 选择随军的家属,经批准后,在部队驻地统一按城镇户口办理落户;
② 随军配偶由部队向当地政府部门纳入安置计划,自主择业的,享受减免营业税等优惠政策;
③ 随迁子女可在驻地地方或军队院校入托入学;
④ 无工作无收入随军家属每月享受500-700元基本生活补贴,并由部队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⑤ 家属随军的干部和士官按职级保障公寓住房;
⑥ 连队干部和士官配偶随军的,休息日和节假日可按规定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
⑦ 家属符合随军条件而选择不随军的干部和士官,每月享1000元夫妻分居补助;
⑧ 符合随军条件的无工作军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论是否随军,均享受相关优惠医疗待遇。
2023-08-29 15:14
能领取丧葬费的是离退休人员的法定继承人。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一般用于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告别仪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