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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客诉四大原则

其他 2022-08-10 08:54 标签: 消费者 权益保护 投诉

处理客诉四大原则:

一、独立权威性

设立专门独立权威的售后服务机构,有利于问题的处理力度。一般企业在这方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都比较完善,在权限上采取层层审批核实的程序,一个报告有业务,销售,生产,技术,营销和质量等五六个部门签字批示意见,最后经总经理审批生效。

二、及时准确性

销售部门在接到用户以电话或书面方式投诉的通知时,采取登记事由并以最快的时间由经办人到现场取证核实,一般涉及发生问题的性质、程度、范围和用户意见等。

三、客观真实性

尊重客观事实,对客诉进行多方面的调查和区分,确因销售方原因给用户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约定进行果断赔偿。

四、协调合理性

既成事实的赔偿,一般是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共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许桂娟律师

许桂娟律师

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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