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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属管辖的四个案件种类是什么呢

其他 2022-08-10 11:11 标签: 专属管辖 四个案件 种类

专属管辖适用的案件种类: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4、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一)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二)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三).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六十六条 专属管辖
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

陈金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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