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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谁的效力高

法律顾问 2022-08-09 11:07 标签: 法律 法规 规章

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效力是相同的,不存在哪个效力更高。

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省和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 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和颁布 的、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 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可见,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效力是相同的,不存在哪个效力更高。

国务院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 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 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职权范围内依照《规章制定程 序条例》制定的规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六条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 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吴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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