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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积金提取政策

金融证券 2022-08-09 10:11 标签: 贵州 公积金 提取

公积金取现条件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提取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一、公积金提取类型

约定提取

公积金提取的约定公积金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以后提取的有关约定,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部分提取

租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公积金提取的部分公积金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部分提取的要求,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最高提取额为:账户内留10元的全部。

销户提取

1、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法律依据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有住房的; (二)房改房补交土地收益金或者经济适用房补交土地出让金的; (三)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的; (四)在本市无房且租住住房的; (五)离休、退休的;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又未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的; (七)出境定居的; (八)按照国家规定可以提取或者经市公积金管委会同意提取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市公积金中心应当根据民政主管部门的需要,提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信息。

高晓律师

高晓律师

湖南金凯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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