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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简易征收的三个条件

建筑工程 2022-08-09 09:30 标签: 建筑行业 简易征收 条件

建筑行业简易征收的三个条件:

一是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二是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三是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工程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法律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 (七)建筑服务。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但只能是3%的征收率)。

马吉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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