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应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凡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了实质性的变更或修改的,都不构成承诺,而只是一个新的要约。承诺也可以撤回,但撤回承诺的通知必须于承诺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的定义】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的方式】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一条 【承诺的期限】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 【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2023-09-26 16:02
拒绝履行承诺的后果:承诺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继续履行债务。在双务合同中,债务人表示拒绝履行后,不得以同时履行抗辩权作为抗辩。
2022-08-12 14:21
承诺的迟延和迟到的区别包括:
1、承诺迟延作出的承诺超过承诺期限到达要约人,承诺迟延是在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出,但没有及时到达要约人。
2、迟延的承诺应视为新要约,迟到的承诺仍是原要约。
2022-08-10 09:26
承诺书属于合同的一种,如果违约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此外,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2-08-27 11:11
承诺书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是无效的:
其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其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都是无效的。
2024-04-01 14:33
1.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主要适用于拒绝履行和迟延履行的情形。
2.采取补救措施
补救措施适用于不完全履行的情形,其主要方式有: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
3.违约金责任(一般是约定违约金)
违约金是依据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
4.定金罚则
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5.损害赔偿
即赔偿损失,原则是赔偿直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