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无对象”的老人、残疾人需要入院,由本人或亲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经街道初审后上报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复核同意,填写《市区城市“三无”人员入住福利院对象情况调查核实表》和《市区城市“三无”人员入住福利院申请审批表》报市民政局,经市民政局审查批准后,到市社会福利院按规定办理入院手续,接通知后入院。
(二)非“三无对象”(自费寄养)的老人、残疾人,因家庭照料有困难,由本人或亲(无亲的则由所在单位)直接与市福利院联系,根据床位情况,双方签订寄养协议后入院。
(三)孤儿、弃婴
法律依据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与服务对象或者其家属(监护人)签定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以孤儿、弃婴为服务对象的社会福利机构,必须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共同举办: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孤儿或者弃婴时,应当经民政业务主管部门逐一审核批准,并签订代养协议书。
2022-08-10 09:02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领养孩子应该符合收养法所规定的法定条件,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2022-09-08 13:36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有:(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须提供下列证明:
1、收养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和不遗弃、不虐待被收养者的保证);
2、身份证明(包括出生、国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职业和经济状况证明;
5、健康证明;
6、有无受过刑事处罚记录证明;
7、符合收养人居住国有关现行收养法规的证明;
8、家庭情况调查报告。
2022-09-21 09:13
消防员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主要从本省级行政区域常住人口中招录,根据需要也可面向其他省份招录。
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优先招录用。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26周岁,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还可以进一步放宽。
消防员需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面对出现的突发事件能恰当地运用已掌握的技能和方法等多种手段,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并分析事件产生的原因,找出最有效的解决办法。
2022-08-05 17:16
2023-06-12 10:31
孤儿补助政策有:有保障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费用;保障孤儿能够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一般有当地的人民政府发放补助);保障孤儿能够在社会就业的措施等补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