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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必须签订离婚协议吗

婚姻家庭 2022-08-20 09:37
离婚一定要写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因此,我国法律上不承认口头离婚协议。因为离婚协议是登记离婚的必备法律文件,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此进行审查。离婚不一定要协议离婚,也可以提起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准备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户籍证明等证件材料,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李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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