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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女朋友发生性行为违法吗

婚姻家庭 2022-08-22 09:03
如果女方愿意与其发生性关系,则不违法。在女朋友不情愿的情况下,强行发生性关系,算犯法,算强奸罪。根据规定,只要是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的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就属于强奸,与男女之间是否属于男女朋友关系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是,因属于男女朋友关系,如果女方在事后不追究男方责任的,一般可不按强奸论处。同时,如果是存在早恋的情况,即女方系未成年,所发生的的性行为,无论女方是否同意,均有可能被判处为强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车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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