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罚款是违法的,商场是没有权利进行罚款的。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之一,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商场并非行政机关,依法不具有处罚权,即使对小偷也无权罚款。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为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条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2022-08-09 15:02
员工在商场抽烟商场是没有权利对当事人进行处罚的。商场的经营者和工作人员可以劝阻,如果不听劝阻的有权劝离,如果又不灭烟又不离开,可以向有关的执法部门报告。由执法机关进行处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罚款属于行政处罚之一,该法第十五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商场并非行政机关,依法不具有处罚权,即使对小偷也无权罚款。
2023-04-17 14:06
北京公共场合吸烟的处罚:如果个人在禁止吸烟的场所或者排队等候的队伍中吸烟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则处200元罚款。
2022-08-11 16:16
商场无权将楼层中的公共区域出租。不可以。过道、中庭以及电梯口应保证通畅,以适应客流、运输货物以及消防的需要。即使出租后能保证上述需要,因为是公摊面积,其出租收入应交给全体商户分配或用于改善商户的经营条件。商场作为一个开放性的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应尽合理限度使他人免受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义务,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害的发生或者减轻损害。并且这种安全保障义务通常是在当事人之间并没有合同约定的情形下而产生的一种要求,一方为另一方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而积极作为的义务。商场是以在从事社会活动中谋取利益为目的,因而应当承担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
2022-08-29 09:00
商场作为落实消防安全义务的一方,可以根据消防法规制定自己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也可以对商场内部的人员做出如果违反规定,要进行罚款的约定。但这样的约定只是针对内部人员,而且也只是一个约定。商场无权对顾客进行管理,商场内部的规定也就不能约束顾客。商场在进行消防安全管理时,如果发现了有诸如吸烟等火灾隐患行为,应当进行劝阻。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可以向有执法权的部门反映。由有执法权的部门做出相关处罚,商场无权自行处罚顾客。
2024-10-29 10:18
顾客在商场受伤,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承担侵权责任。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有义务保证进入场所的人员安全。作为管理方,应当消除场所内的危险因素,其没有消除甚至放任危险因素的存在而给他人造成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顾客损害的,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