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需要看案件的复杂程度,法院向异地查封房产总共有三步。第一步,首先法院会及时地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第二步,法院会派出相关的办理查封的工作人员去到查封地点,同时也会要求他们直接与异地的国土房产的部门人员交接,然后根据法院判决下来的通知书分各种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比如:被查封的房产已经具有房地产证的,需要异地的房产局档案室的查册表。如果被查封房子是预售性质的情况,就需要让异地的房管局将这个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还有一些具体的明细弄清楚,最后提交给法院;其中,如果是土地被查封的,还需要去土地管理局准备这方面的土地资料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四十四条 法院合法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四十七条 拍卖和变卖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2022-08-08 15:40
房产是不可以一直查封的。如果房产被查封,查封期限是不可以超过三年的。但是房产是可以被多次查封的,也是不能够被同时查封的,也就是说房产被查封也是需要有先后顺序的,只有当前一个被解除查封,才可以查封下一个,查封才会自动补上。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当地的人民法院,是可以依法办理查封和冻结的。作为申请执行人,是可以要求加长查封时间的,要求加长时可以在查封期限满之前,但是不能超过规定期限。
2024-04-07 16:31
对于没有产权证,但是根据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审批文件与其他相关证据能够确定其权属归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其查封。
如果房屋被第三人占有的,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也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但是在查封时,人民法院应通知房屋管理人或实际占有人,张贴公告,并在拍卖师,将房屋没有产权证的情况告知买受人。
2023-09-22 14:33
这属于共同财产,一个人是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挂失的,必须是二人同时到场才可以的。房屋产权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本人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遗失登记(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需要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遗失补正书面申请。经过审核后大约30日可以拿到。所以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自己一个人不能办理挂失。
2021-02-19 15:56
驾驶证转到异地需要本人持驾驶证、身份证,去当地交警队车辆管理所,申请驾照迁移,填写迁移申请表并体检即可。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2022-08-09 11:32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五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