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所需材料:
1、租赁合同(原、复印件);
2、租赁房产的权属证明及房管部门批准的租赁证(原、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原、复印件);
4、市房委办出具的本人及配偶住房证明;
5、租赁房产为配偶方的须提供结婚证(原、复印件);
6、缴半年以上租金收据(原、复印件);
7、家庭收入证明。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021-03-02 10:41
一、申请租房补贴必须具备的条件:1、具有市县非农业常住户口;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或定期定量补助的社会优抚对象;3、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7.5(含)平方米以下;4、家庭未承租廉租房、经济租赁房(含享受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且未购买定向销售 经济适用房、拆迁定向安置用房。二、申请租房补贴的步骤:第一步,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第二步,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领取区(县)房委办开具的《市县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资格证明》;第三步,自行到住房租赁市场租房,签订租赁合同后到房屋所在区(县)房管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第四步,到户籍所在区(县)房委办申领租房补贴;第五步,到户籍所在区(县)房委办领取市住保办为申请人开立的银行储蓄存折。
2022-12-01 08:54
租房补贴须根据相关规定提供资料申请。
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2.家庭户口簿;3.家庭成员上年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等相关证件;4.现住房有关材料;5.其他特殊情况提供相应证明。
申请条件:1.申请人必须具有当地城镇户籍,在当地生活;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3.人员认定。
2022-11-19 08:47
“公租房申请的流程如下: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
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及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申请人,可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表》(廉租家庭专用)。
2.初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初审,提出租金补贴方案,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
完成期限:自手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3.复审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初审意见进行复审,签署复审意见、确定租金补贴方案。
完成期限:自手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2021-04-23 13:48
1、公租房租金补贴计算公式如下:
公租房租金补贴=公租房租金标准×补贴比例×补贴面积
2、公租房租金补贴面积
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3、分档补贴比例
除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外,其他各区实行统一的分档补贴比例,具体如下:
(1)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比例为95%;
(2)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比例为90%;
(3)人均月收入1200元及以下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比例为70%;
(4)人均月收入1200元(不含)至1600元(含)之间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比例为50%;
(5)人均月收入在1600元(不含)至2000元(含)之间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比例为25%;
(6)人均月收入在2000元(不含)至2400元(含)之间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比例为10%。
4、加大重度残疾等3类家庭公租房租金补贴力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补贴比例低于95%的家庭,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提高租金补贴:
(1)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员;
(2)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人员;
(3)家庭成员均为60周岁以上老人且无子女。
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初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符合提高补贴申请条件的,提高一档租金补贴。
5、建立特殊困难家庭租金补贴机制
经区县人民政府认定,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领取补贴后仍无力支付公租房租金的特殊困难家庭,由区县人民政府酌情提高补贴,所需费用由区县人民政府负担。
由此可见,北京申请公租房的补贴标准是:公租房租金补贴=公租房租金标准×补贴比例×补贴面积。国家对公租房的补贴标准是有严格要求的,人们在申请公租房时,一定要多加留意申请公租房的条件、要求等,如果不符合条件,则无法申请到公租房。
2022-08-22 14:27
申请廉租房的条件有: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在当地工作或居住,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廉租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的成员参与廉租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三)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拆迁安置住房;
5、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