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录音属于证据种类中的电子数据,如果是在合法的录音手段中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如若用非合法手段获得可能无效也可能犯法,所以要根据情况和方式来决定是否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证据的取得首先要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这种手段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或者证据存在瑕疵,不被法院采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025-01-15 15:08
视情况而定。
私自录音一般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但如果私自录音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式取得,该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022-09-05 15:07
电话录音不可以签合同。但电话录音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之一,属于视听证据,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双方达成一致即成立,可不用签合同,可以作为凭证。
2022-09-14 17:00
开车打电话违法。
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开车打电话的可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扣2分的处罚。
2024-09-19 14:44
电话录音具备法律上的证明效力;然而,同时也必须注意到以下几点:
1.请务必确保对原始载体进行保存,从而避免音频文件被恶意篡改或伪造成其他样式;
2.禁止对电话录音进行任何形式的裁减或篡改,以保证其真实性;
3.为了保护私人信息以及制作电话录音时应竭力避免涉及相关敏感话题或行为;
4.内容需要具备高度的真实性与连续性,同时应确保录音过程完整无缺,以便在法庭上更好地支持指控或辩护。
此外,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问询时,务必由专业的侦查人员对整个过程进行录音或录像以确保案件的安全性与严肃性。
这其中包含了调查人员的询问方式、被询问者的回答、环境噪音等所有细节都应当完整地记录下来。
2021-02-18 13:49
交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电话统一为12328.“12328”热线作为全国统一的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业务范围覆盖了公路、水路、道路运输、城市客运、海事、搜救等业务领域,是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倾听民声、畅通民意、汇集民智的重要载体,是广大人民群众表达意愿心声、反映利益诉求、参与行业治理的重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