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货币的一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发货的和收货地。关于合同履行地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十八条 中级法院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2021-04-29 16:17
不一定是。合同履行地是指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地点。一般情况下,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6-04-08 11:47
1、购销合同交货地可以约定为履行地。法律关于履行地的确定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为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2、约定不明合同在履行中形成纷争时,首先应当适用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其次,当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应按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后段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原则进行。
2022-08-10 08:45
合同履行地与合同签订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会有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的时候还有一个合同履行地。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5-30 10:22
无法履行的合同一般是通过解除而终止。对于无法履行不能实现目的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进行解除。合同解除必然导致合同终止,解除是终止的一种形式,合同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主要适用于非违约情形。
2022-08-12 09:58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是:
1、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确定;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争议标的确定。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争议标的为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