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决议的内容具体如下:
一、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一)监事会的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必须由有召集主持权的人召集和主持,否则,监事会会议不能召开;即使召开,其决议也不产生效力。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的表决方式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据此,监事会决议的表决应遵行两个原则:一是“一人一票”原则,即每个监事享有一人表决权;二是多数通过原则,即监事会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
以上就是“监事会决议的内容”全部内容,从以上可知监事会决议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议题,而会议议题的范围由监事会的权责决定,除此之外,涉及公司重大事件时,决议还需要按照规定格式进行报纸公告。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本法第五十二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022-10-17 13:58
“监事会决议的内容根据监事会的职权所决定。监事会决议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议题,而会议议题的范围由监事会的权责决定,比如选举监事会主席、建议罢免高级管理人员等,除此之外,涉及公司重大事件时,决议还需要按照规定格式进行报纸公告。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022-08-12 16:18
最新股东会决议的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以及会议焦点等基本情况;
2、会议通知情况,以及到会股东的人数具体情况;
3、会议主持、讨论、决议、执行等具体事项;
4、股东签字或盖章,以及签署会议时间。
2021-01-31 16:05
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4、会议决议情况。
2023-06-28 10:11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法,决议是无效。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2022-08-09 11:44
这两种区分是对股东决议的具体划分:普通决议是指对于股东会的一般表决事项,仅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即可通过的决议。 特殊决议是指对于股东会的特殊表决事项,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才可以通过。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特别决议事项是一样的,都包括:1.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4.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除了特别决议,其他应由股东会表决的事项,都是属于普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