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除权与优先受偿权的区别: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是一种不表现为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物权权能的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权是法定受偿权的一种,是法律规定的某种权利人优先于其他权利人实现其权利的权利。许多应适用留置权的法则通过优先受偿权调整,使优先权具有较广泛的调整领域,成为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法国民法中的优先权,即债权的优先受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2022-08-08 16:19
别除权与优先受偿权的区别: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是一种不表现为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物权权能的优先受偿权。
2022-08-29 09:32
优先受偿权即非担保物权之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它是一种不表现为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物权权能的优先受偿权,故称“狭义的优先受偿权”。
优先受偿权是法定受偿权的一种,是法律规定的某种权利人优先于其他权利人实现其权利的权利。由于法国民法典没有留置权的规定,因此,许多应适用留置权的法则通过优先受偿权调整,使优先权具有较广泛的调整领域,成为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法国民法中的优先权,即债权的优先受偿权。
2025-10-16 09:53
建筑工程优先受偿权可以通过协商,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手段行使。
在法定优先权成立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发出催告通知,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工程价款。
此催款通知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只有当发包人在该合同期限届满时仍未支付,承包人才能就该建设工程行使优先受偿权。
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手段行使。
2025-06-18 16:20
放弃优先受偿权就是放弃债权。
优先受偿权,就是法律赋予建设工程施工人就工程款以建设工程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法定权利,放弃优先受偿权就是不再行使该权利,对于工程欠款等问题由当事人协商支付,协商不成的,则可以通过诉讼的手段解决,但不能再主张优先受偿权。
2025-11-14 09:45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能放弃。
民事权利的行使由权利人的意思决定,任何人和任何组织不得干涉。
意思自治原则赋予民事主体充分的意志自主和自由,有利于充分调动民事主体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优先受偿权属于民事权利,属于私权,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