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法定内容,劳动合同约定了工作地点,公司无权单独变更,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变更合同,合同继续履行;不能达成一致的,公司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并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不经协商变更工作地点的,劳动者有权拒绝(救灾、抢险等临时性紧急情况除外),公司因此解除合同或者给予处罚的,都属于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025-04-23 16:49
1、货币补偿的金额。按照被拆迁房屋的位置、用途、或者建筑面积等因素,通过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来确定;
2、进行房屋产权的调换。拆迁人和被拆迁人需要按照法规,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转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转换产生的差价。
2025-02-18 09:12
公司搬厂职工不去,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25-05-20 16:52
在本公司中,为所有在职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并无年龄上的明确限制。
然若所聘请的员工属于退休人员再就业范畴,且已享受到相应的法定社会保险福利待遇,那么此类员工则无需额外进行社保缴费处理。
至于其余的在职员工,我们有责任与义务为他们履行和支付有关的社会保险费用。
2024-09-11 13:48
企业搬迁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应按照以下标准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24-05-06 16:19
若工厂迁移超出了本市范围,则无需支付员工赔偿款。
然而,如果工厂迁移在本地范围内,而员工不愿意跟随前往新的营地,那么这将被视为客观环境出现了严重变更的情形,此前签署的劳动合同将无法再按原定计划执行,因此经过双方合意亦无法达成共识时,雇主有义务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在此前提下,如果雇主未能预先向员工申请核准,同样需按照员工上一月的实际薪酬水平,先行支付其一个月的代替书面预告补贴金作为告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