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后,在合同约定中,当事人就履行费用的负担等未明确表明的,可对合同进行补充协议;若对补充协议有争议,无法达成一致的,则按照合同其他有关条款或者一般交易习惯确定。如此仍不能确定的,履行费用由履行义务的一方负担。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022-08-12 16:08
刑事诉讼法补充鉴定的内容是,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补充鉴定可以由原司法鉴定人进行,也可以由其他司法鉴定人进行。
2022-09-24 14:28
行政处罚法2021修改内容:(一)明确行政处罚概念
(二)新增行政处罚种类
(三)赋予“乡、镇、街办”一定程度上行政处罚权。
(四)修改行政处罚时效制度
(五)完善行政处罚听证制度
(六)完善“一事不再罚”原则
(七)细化行刑衔接制度
(八)强化行政处罚的正当程序
(九)确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法律地位
(十)扩大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
2022-10-08 13:41
2021年《行政处罚法》修改的内容有以下几点:
(一)明确行政处罚概念。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二)新增行政处罚种类。第九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赋予“乡、镇、街办”一定程度上行政处罚权。
(四)修改行政处罚时效制度。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
(五)完善行政处罚听证制度。
(六)完善“一事不再罚”原则。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七)细化行刑衔接制度。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
2022-10-20 16:29
2021年《行政处罚法》修改的内容有以下几点:
(一)明确行政处罚概念。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二)新增行政处罚种类。第九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赋予“乡、镇、街办”一定程度上行政处罚权。
(四)修改行政处罚时效制度。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
(五)完善行政处罚听证制度。
(六)完善“一事不再罚”原则。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七)细化行刑衔接制度。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
2022-10-26 15:13
(一)明确行政处罚概念
(二)新增行政处罚种类
(三)赋予“乡、镇、街办”一定程度上行政处罚权。
(四)修改行政处罚时效制度
(五)完善行政处罚听证制度
(六)完善“一事不再罚”原则
(七)细化行刑衔接制度
(八)强化行政处罚的正当程序
(九)确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法律地位
(十)扩大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