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2023-08-28 13:45
申请调查取证的法律依据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2024-12-26 10:21
关于律师调取证据的相关法律规定,主要参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多部重要法律法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第三十五条中明确指出,授权委托的律师,在遇到特殊情况时,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进行证据的收集或调取,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传唤证人出庭作证。
同时,律师凭借其执业证书及律所证明,可自行调查与处理的法律事务相关信息。
除此之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直到第六十七条的内容,当双方当事人或是其代理人因为种种原因无法直接获取证据时,或者是人民法院判断审理案件所需的关键证据,均需要由人民法院负责进行调查收集。
法院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对所有证据进行全面并且客观地核查核实。
2025-01-06 09:00
事实不明证据不足
在缺乏足够证据和事实光环的情况下,法院理应做出无罪判断。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则,在无法证实被告存在罪行的情况下,应给予其证据不足、犯罪无罪的无罪判断。
唯有当犯罪事实清晰明确、证据扎实且确凿无疑,才可依法对被告给出相应罪名的判罚。
2025-07-30 16:44
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是指律师在执行律师业务活动过程中所享有的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和收集获取有关证据的权利。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之后是有义务帮助当事人就案件相关事实进行调查取证的。但是相关法律并没有对律师的调查取证犯围进行规定。也就是说,只要是法律规定的证据类型,律师都是可以调查的。
刑事案件的证据包括所有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类:(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2022-11-19 08:40
“《调取证据通知书》是指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依法向有关单 位或个人调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时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调取证据通知书》是一种填空类文书,该文书共两联,分正页和存根两部分。
1.正页。是执行调取证据的凭证,它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
首部。包括制作文字的机关名称、文书名称以及发文字号。这部分内容只需填清发文字号即可。
正文。应写明被调取证据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调取证据的 理由(可填写为侦査X X案的需要)、调取证据的物品名称、数暈、 特征。物品特征要写具体,包括牌号、产地、规格,有无磨损及新旧 程度等。
尾部。应加盖公安局印并填写签发的日期。
2.存根。作为备查用。这部分应按固定格式所列项目依次填清 发文字号,证据持有者(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地址、调取证据理 由、批准人姓名、办案人姓名、填发时间、填发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