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管辖权异议的申请是否能够成功,还要看是否存在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相关的规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二十七条 管辖权异议和应诉管辖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2022-08-19 10:25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XX县人民法院:
原告XX诉被告XX一案,贵院现已受理。申请人认为本案应当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进行管辖,而申请人早在xx年离开xx,现居住在xx市XX路XX小区XX号楼xx室(附户籍证明复印件),同时原告在诉状中亦承认申请人现住XX市XX路xx楼xx单元,因此,贵院应当将本案移交xx市XX区人民法院管辖。综上所述,申请人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8条之规定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贵院裁定移送。
特此申请
申请人:
xxxx年xx月xx日
2022-08-27 15:23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出异议的主体是本案的当事人,包括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
(二)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是执行法院的管辖权,包括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
(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为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
2025-02-07 13:41
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当事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的其无管辖权的意见或者主张。
管辖权异议的提出,需符合一定的条件:
(1)异议提出的主体必须是本案的当事人;
(2)异议的对象或者内容是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
(3)受诉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但尚未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
(4)管辖权异议只能向第—审人民法院提出;
(5)异议应当在答辩期间以书面方式提出,即在收到起诉状副本15日内提出。
2025-05-16 11:18
凡涉及自然人的民事诉讼案件,其审判权均属于被告户籍所在地之地方法院;若被告户籍与常居地所在地点不一致,则应由被告持续居住超过一年以上之日常生活所在地之地方法院行使审判权。
对于法人或其他公司、团体等组织发起的民事诉讼案件,亦依据此原则,将审判权赋予被告注册登记所在地之地方法院来进行审理。
2022-08-10 08:49
一般情况下,答辩期是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的十五日内。
答辩期限是指被告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这个法定期限就叫做答辩期。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答辩状是针对原告的起诉状中陈述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作出承认或否认的陈述及理由。
如果在15日内未能提交答辩,也可以在参加开庭的时候当庭答辩。如果你需要向法庭提交证据,必须在提交答辩状的期间内,将证据的复印件一并提交法庭。证据的原件则待正式开庭时带到法庭质证。